• 縮小文字
  • 預設文字大小
  • 放大文字
  • English Version
  • 简体版
  • 純文字版
歡迎蒞臨香港輻射管理局主頁
牌照申請
工作人員的健康檢查
豁免
認可認證服務和訓練課程

歡迎

輻射管理局是根據《輻射條例》(香港法例第303章)第3條成立,以執行該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規定的職能。

最新消息

上載日期 消息
2026年1月5日 豁免大埔宏福苑受影響居民法定收費
2025年12月30日 更新認可放射測量和測試的認證服務名單
2025年9月1日 管有輻照儀器的持牌人轉讓其輻照儀器
2025年8月20日 《輻射(管制輻照儀器)規例》的修訂
2025年8月1日 《輻射(管制輻照儀器)規例》(香港法例第303B章)下的新職業眼晴晶狀體劑量限值
2025年7月11日 在搬遷你的輻照儀器離開持牌處所前須取得有效牌照
2025年5月6日 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
2024年5月23日 短訊提示發送人名稱之轉變
2024年4月22日 電子版本之牌照/許可證將會在2024年5月6日推出
2023年5月19日 就調整《輻射條例》的法定收費提供意見
2023年5月2日 在香港出售、經營或處理輻照儀器的提示
2022年9月23日 在搬遷你的輻照儀器離開持牌處所前須取得有效牌照
2020年6月9日 放射衞生科的網址已更新
2020年1月3日 適時提交準確的放射性物質購買、銷售及轉讓記錄
2019年10月3日 放射衞生部改稱為放射衞生科
2017年10月12日 進口放射性物質和輻照儀器
2016年11月28日 對用戶妥善處置廢棄密封放射性物質的要求
2016年8月17日 妥善出售及轉讓輻照儀器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