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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

政府於2024年6月18日宣布,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發出的舊款智能身份證(舊身份證)將於2025年分兩階段失效。

舊身份證失效時間表詳情如下:

出生年份 失效日期
第一階段 1970 或之後 2025年5月12日
第二階段 1969或之前 2025年10月12日

在上述兩個階段的失效日期起,就所有提交衞生署放射衞生科的牌照或服務申請,牌照申請人或接受服務之人士須提交或出示於2018年11月26日或之後發出的新款智能身份證/其副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對身份。

有關換證安排的詳細資料,請瀏覽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查詢熱線(2824 6111)、傳真(2877 7711),或電郵(enquiry@immd.gov.hk)與入境處聯絡。

上載日期 :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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