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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放射性物質牌照

申請修訂放射性物質牌照


修訂放射性物質的使用/貯存地址

  • 若修訂放射性物質的使用/貯存地址,需要重新申請放射性物質牌照。
所需表格  
RSF1 表格樣本

填寫RSF1表格須知

A部
  1. 請在表格頂部填寫現有的放射性物質牌照號碼。
  2. 填寫A1或A2部份及其他項目。
    填寫A1者,請提交
    1. 申請人身份證/證明文件副本。
    填寫A2者,請提交
    1. 商業登記證副本
    2. 獲授權人士身份證/證明文件副本
B部
  1. 必須委任最少一位人士監督有關放射性物質的使用及處理。
  2. 提交督導人員在輻射安全資歷的證書副本。
C部

選取有關的方格。可選多項。

  1. 運送 - 提交車輛 / 船隻 註冊登記。
  2. 管有 - 提交貯存地方的平面圖則。
  3. 使用 - 提交工作場所的平面圖則,防護設施及儀器的技術規格。
  4. 售賣
D部
  1. 填寫有關放射性物質及其生產商的詳細資料。
  2. 提交放射性物質或含放射性物質的物品的技術規格。
E部
  1. 請就有關放射性廢料的管理,選取適當的方格。
  2. 提交放射性廢料棄置及貯存的管理計劃 (如適用)。
F部

簽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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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持牌人姓名(放射性物質的使用/貯存地址不變)

  • 申請人可以利用RSF3表格申請修訂持牌人姓名。如放射性物質的使用/貯存地址有所改變,則須重新申請牌照。
所需表格  
RSF3 表格樣本

填寫RSF3表格須知

A部
  1. 填寫現有的放射性物質牌照號碼。
  2. 選取修改持牌人姓名方格及簽署聲明。
  3. 夾附牌照的正本連申請表一併交回。
B部
  1. 填寫B1或B2部份及其他項目。
  2. 填寫B1者,請提交
    1. 申請人身份證/證明文件副本。
    填寫B2者,請提交
    1. 商業登記證副本
    2. 獲授權人士身份證/證明文件副本
C部

不用填寫。

D部

不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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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督導人員

  • 申請人可以利用RSF3表格申請修訂督導人員姓名
所需表格  
RSF3 表格樣本

填寫RSF3表格須知

A部
  1. 填寫現有的放射性物質牌照號碼。
  2. 選取修訂督導人方格及簽署聲明。
  3. 夾附牌照的正本連申請表一併交回。
B部

不用填寫。

C部
  1. 填寫被取代的督導人姓名。
  2. 填寫新任督導人員的詳細資料。
  3. 提交各新任督導人員在輻射安全資歷的證書副本。
D部

不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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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放射性物質類型及/或數量

  • 申請人可以利用RSF3表格申請修訂牌照放射性物質類型。
所需表格  
RSF3 表格樣本

填寫RSF3表格須知

A部
  1. 填上現有的放射性物質牌照號碼。
  2. 選取適當的方格及簽署聲明。
  3. 夾附牌照的正本連申請表一併交回。
B部

不用填寫。

C部

不用填寫。

D部
  1. 選取有關的方格及填寫要修訂的放射性物質的詳細資料。
  2. 更改放射源識別編,請提交:
    1. 棄置的舊有放射源記錄
    2. 購入的新放射源記錄
  3. 更改/增加新核素,請提交新放射源的技術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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