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牙科卫生员,我须要申领辐照仪器牌照以使用辐照仪器作照射人体用途吗?
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注册的牙科卫生员,如欲在没有牙医亲自督导下使用辐照仪器(请亦参见问题11答案),须在使用前申领《辐射条例》(第303章)下的使用辐照仪器牌照。
为什麽我须要申请此牌照?如果我没有牌照会怎样?
根据《辐射条例》(第303章)第7(1)(c)条的规定,使用任何辐照仪器均须获发有效牌照。未持有牌照使用辐照仪器即属违反《辐射条例》第7(1)(c)条的规定,可处以第5级罚款及监禁2年。
哪些人须要申领使用辐照仪器作照射人体用途的牌照?
任何受《辐射条例》(第303章)规管的人士,在使用任何辐照仪器之前,都必须向辐射管理局申领使用辐照仪器牌照(请亦参见问题2答案)。
如何申请?申请程序是什麽?
根据《辐射条例》(第303章)申请新的辐照仪器使用牌照,须填写DH 1271(S)表格和IA-U1表格。申请续期辐照仪器使用牌照,须填写IA-U1表格。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须证明文件,须提交至辐射管理局牌照事务处。申请程序详情,请浏览辐射管理局网站:https://www.rbhk.org.hk/tc/ia-app-new.html#LUIA-human(新申请)及https://www.rbhk.org.hk/tc/ia-app-renew.html#LUIA-human(续领申请)。
公众如何确定我的使用牌照的有效性?
可透过到访电子辐射牌照及服务系统网站(https://www1.erls.gov.hk/dherl/components/Action/home)并选择「搜寻牌照」以查询辐射管理局签发的使用辐照仪器牌照的有效性。
牙科卫生员注册制度实施後,《辐射条例》对牙科X光机操作的规管会有何变化?
根据现行的《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规例》(第303B章)关於使用牙科X光机(与牙科执业有关)的规定,除牙医外,其他人士仅可在牙医的亲自督导下操作牙科X光机,以协助从事牙科执业。该牙医还须持有所须的辐照仪器使用牌照以使用牙科X光机。因此任何人士在未有牙医的亲自督导下操作牙科X光机,均属违反《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规例》第26条的规定。有关法规详情,请浏览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303B!zh-Hant-HK。牙科卫生员注册制度实施後,获注册的牙科卫生员可申请《辐射条例》下的辐照仪器使用牌照,在符合《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所订定的相关执业范围以拍摄射线照片并遵守获发辐照仪器使用牌照的条款下,可在没有牙医亲自督导下操作牙科X光机。
在实施牙科卫生员注册制度之前的过渡安排为何?
操作牙科X光机时,须遵守第11题答案中提到的《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规例》及《辐射条例》的现行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