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氚气自发光指示牌的遗失及损坏事件

在过去6个月,辐射管理局(下称管理局)通过监管行动和用户的有效警觉,发现4宗遗失,1宗蓄意毁坏及1宗损坏氚气自发光指示牌(下称氚气指示牌)的事件,涉及合共12个氚气指示牌,当中遗失及毁坏的事件正由警方进行调查。

涉事的氚气指示牌原本安装于持有牌照或豁免的用户场所中,作指示火警逃生路线用途。每个氚气指示牌含有数百吉贝可(GBq)的氚,而氚本身具放射性。

因氚有潜在的辐射危害,管理局的政策​​是氚气指示牌须于不能或不可行使用电力的情况下方可合理地使用。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2013年3月27日给立法会的答覆便就此进行了解释。

用户有责任确保氚气指示牌的安全,当中包括其处理及保管。以上的遗失及损坏事件,显示妥善管理氚气指示牌的重要性。用户应适当保存最新的库存记录和安装位置平面图,并作定期检查,如有任何更改,须于事前通知管理局。

所有氚气指示牌用户须采取及时行动,以审视继续使用氚气指示牌是否合理。

任何废弃的氚气指示牌须按辐射条例(香港法例第303章)和牌照条件或豁免通知的规定交回制造商。如有任何遗失氚气指示牌或溢出氚气的情况,用户必须立即采取补救及保护措施和通报管理局,并于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有关管理局的政策​​及使用氚气指示牌相关的健康资讯,请参阅常见问题章节。

上载日期 :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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