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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 > 管理局委员会 > 辐射管理局医务小组

管理局委员会

辐射管理局医务小组

职能

辐射管理局医务小组(医务小组)是一个由管理局委任的常务委员会,负责证明首次雇用或继续雇用的工人是否适宜在辐照仪器附近工作,或是否适宜处理或运送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以及为任何怀疑曾受过量辐射照射的工人进行检查。卫生署根据医务小组的方针指引,为在工作中受电离辐射照射的工人推行健康监察计划。医务小组的职权范围及组成如下:

职权范围

为处理放射性物质和辐照仪器的工人进行检查。

成员

主席
  • 劳工处职业健康顾问医生(1)
成员
  • 劳工处职业健康顾问医生(2)
  • 劳工处高级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1)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2)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3)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4)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5)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6)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诊所服务7)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综合服务)
  • 劳工处职业健康医生(健康推广)
秘书
  • 沈施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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